雅安职业技术学院

省级“双高计划”建设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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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
2026-03-06 11:12  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四川省2026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(以下简称高职单招)有关工作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制本章程。

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6高职单招工作。

第二章 学校概况

第三条 学校全称:雅安职业技术学院

国标代码:13049

主管部门:雅安市人民政府

第四条 学校层次:专科

办学类型:公办

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:雅安职业技术学院

证书种类: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

第五条 办学地点

(一)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经开区校区

地址:四川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道街659

(二)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青年路校区

地址: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和平中路1

(三)雅安职业技术学院育才路校区

地址: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育才路130

第六条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健全自我约束、社会监督机制,强化招考行为规范,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

第七条 学校成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招考委、四川省教育厅高职单招的相关政策、办法及要求,研究制定学校高职单招工作方案,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。

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,全程监督高职单招录取工作

第三章 招生计划

第九条 学校的高职单招计划包括普高类和中职类,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。

第四章 录取

第十条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,执行学校负责、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。

第十 学校认可四川省规定加分政策,依据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。

第十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,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,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,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。投档成绩相同时,按四川省确定的高职单招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。

第十 录取专业时,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,对服从专业调剂者,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,作退档处理。因考生自愿放弃录取或其他原因退档产生的专业空缺计划,我校不再递补录取。

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有关补充规定。考生患有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情况的疾病,学校不予录取。师范类专业要求考生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标准请考生慎报

第十五条 已投档考生申请放弃录取资格须知:

(一)考生本人亲笔书写《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申请书》,经家长签字确认后拍摄照片。

(二)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正面拍摄照片(需清晰呈现本人面部及身份证完整信息)。

(三)将上述两张完整且清晰的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1294957793@qq.com并电话确认,联系电话:0835-2241840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41712:00,逾期不予受理。

第十六条 所有考生被正式录取后不得换录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。

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

第十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、教育厅、财政厅、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。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,坚持学生自愿、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。

第十 学生的国家教育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、财政部、教育厅、财政厅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部门有关政策执行。

第六章 附则

第十 考生被录取后,持录取通知书,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。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,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,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。新生入校后,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。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,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,直至取消入学资格。

二十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

联系部门: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

通信地址:四川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道街659

邮政编码:625100

招生咨询电话:0835-2241840  

招生网址:https://zs.yazy.edu.cn

第二十 本章程由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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